曾挑战姚明球技,现和F4比人气
台湾蹿红最迅猛的花样美男吴尊剖白出道经历
曾挑战姚明球技,现和F4比人气
吴尊是谁?大半年前,我们会说是那个运气好到第一部剧就跟林依晨搭档的男孩;半年前,我们会说是台湾当红男子组合“飞轮海”中最书卷气的男生;现在,我们不得不说,吴尊——就是人气直逼F4、蹿红最快的台湾偶像剧男生!
入行18个月,来自文莱的健身馆老板吴尊现在已经是台湾票选最帅男生的第二名(第一名为F4中的言承旭),被Fans们昵称为“尊美人”。因为 太受喜爱,他代言的一款眼镜成为台湾学生最普遍的装备;因为蹿红太快,有台湾媒体报道,接拍《花样少年少女》续集时,他的身价已经翻了两番……
所以,你还在落伍地问——吴尊是谁吗?
尊美人的前身:文莱国家篮球队员+健身馆老板
虽然被外界和队友评价为有些“娘”,但吴尊坚持自己很“Man”,因为他是一个真正的运动员。
“我以前是国家队的队员,”说起这段经历,吴尊感觉特别骄傲:“对了,我之前有跟姚明打过球。”
虽然事情发生在12年前,但吴尊印象还是非常深刻:“12年前的一个东南亚比赛,那时候他代表中国,我代表我们国家(文莱),那次我们没有沟通,只是打球,他也不是现在这么有名,因为那时候我们都还是小孩子,不过我很记得他,他长得高又打得好。”
吴尊从小就打篮球,最崇拜的偶像就是迈克尔·乔丹,“我做过的最疯狂的事情,就是一个人坐飞机跑到美国去看乔丹打篮球,谁也没告诉,就自己去 了,因为那是他最后一场,我觉得再不去就看不到了。”现在虽然到台湾发展演艺事业,但吴尊很得意地说:“我要是回去,还是可以打国家队。”
中学毕业后,吴尊前往澳洲著名大学RMIT的商业系留学,不是国家队员了,改行练健身,结果练出一身健硕的肌肉后,就想在家乡文莱开一家健身 馆:“2004年的时候吧,我就在家乡弄了个健身馆,整个开业的筹备都是我自己做的。”现在吴尊一个身份是艺人,另一个身份则是健身馆老板,不过具体经营 工作就请人做了,虽然工作忙,但他坚持要把健身馆做下去:“因为我之前都很喜欢运动,很爱健身,我在澳大利亚读书时,常去那里的健身房,然后就觉得说,假 如文莱有一间不错的健身房,那就可以带给文莱人一种比较国际化的健身文化,可以鼓励大家健身啊,有一个比较健康的生活。”
说到健身馆的会员,吴尊承认自己是最好的宣传:“嗯,男的女的都有(为我入会),不过我们国家女孩子都比较保守,所以还好啦。”
尊美人的现状:入行18个月,跻身台湾一线小生
在文莱当健身馆老板、健身教练当得好好的,同学朋友却不断怂恿他去当演员,一直不够自信的吴尊在遭受一次人生打击后改变了自己的想法。
“就在那个时候我妈妈过世了,从小妈妈对我的影响很大,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一个人。她过世后,我的人生观发生了很大的改变,觉得人应该趁自己年轻的时候多去尝试一下自己感兴趣的东西,因为人生实在太短暂了。”
于是在朋友的鼓励下,吴尊去新加坡当了一名模特,“你知道,我的性格就是这样,很害羞很内向的,当演员对我的挑战实在太大了,而且我们国家是很保守的,所以我朋友就跟我说,你从做模特开始吧。我是觉得说我先当六个月的模特吧,然后就可以准备当艺人了……”
结果才做了两个月的模特,就在一次看电影的时候被台湾偶像剧导演发现,“抓”去做《东方茱丽叶》的第一男主角:“我挣扎好久啊,结果制作公司跟我说,不怕不怕的,那个男主角的性格跟你一模一样,你只要演好你自己就可以了,结果我就签约了。”
结果入行第一部戏《东方茱丽叶》,吴尊就和林依晨、任达华合作,自然是备受瞩目;随后在公司安排下和汪东城、辰亦儒、炎亚纶合作组成“飞轮 海”,短时间内成为台湾最红的男生组合;紧接着,吴尊又和S。H。E中的Ella搭档出演《花样少年少女》,这一剧集成为当下台湾最热门的剧集,也让吴尊 成为台湾票选的最帅男生第二名,以24.4%的得票率略输得票率有26.7%的言承旭,更有媒体爆出筹拍《花样》续集时,吴尊的身价已经翻了两倍,达到5 万一集,成为“飞轮海”中身价最高的成员。
入行18个月,吴尊俨然跻身台湾偶像剧一线小生行列。
尊美人的未来:“我想跟成龙大哥演电影”
吴尊说自己入行时,最大的梦想就是希望能演电影,“我进这个圈子的时候第一个目标就是希望可以演电影,对啊,尤其是动作片,因为我自己蛮爱运动。”而吴尊的偶像就是成龙:“我希望可以跟成龙大哥合作,因为我觉得他的武打,那些动作片不错,又好笑又好看。”
尊美人的感情:“前女友不信我当了演员”
虽然屏幕上深情款款,但吴尊说自己的上段恋情已经结束好久了:“最近的一个都好久了,是在澳大利亚读大学的时候,现在有联络,不是常联络,我跟她打电话说我当演员了,她吓了好大一跳,是啊,没有人相信的。”
自从与Ella合作后,吴尊与师姐Ella不断传出绯闻,要吴尊定义Ella,他说她是一个非常可爱的朋友:“她很开心,我觉得她很会照顾人, 很会弄气氛,只要有她在大家就蛮开心的。”对于未来的另一半,吴尊说最重要的是感觉:“我觉得很难讲,可能那个女孩子很活泼或很文静,很难讲,假如我对她 有感觉,就愿意牺牲一点,然后把感情弄得更好。”
-吴尊的小秘密
(一)关于广州
“出道以前就来过广州三四次了,我跟爸爸一起去的,去看一些……因为广州有出产很多东西呀,去那边逛,进点货。”
(二)关于文身
“那个是我之前在澳大利亚读书时文的,是一个古董的锁头,然后还有铁链啊,有个锁头套在那里。那个时候觉得蛮酷的啊,然后自己又健身,有一个文身也蛮不错的。”
(三)关于早恋
“中学的时候吧,16岁。”
(四)关于礼物
“最难忘的是在澳大利亚读书时候的女友送的乔丹的球衣,是金色的,她特意从美国订回来的,在情人节的时候送给我。我一直穿着打球,后来洗得有点褪色了,很舍不得,就收起来不再穿了。”
(五)关于疯狂
“一个人坐飞机跑到美国去看乔丹打篮球,谁也没告诉,就自己去了,因为那是他最后一场,我觉得再不去就看不到了。”
(六)关于入行
“最早鼓励我入行的是郭富城。他有一次在澳大利亚住的酒店跟我和爸爸妈妈住的是一家,我们在大堂碰过面,我们聊了下健身,然后他对我说我‘前途无量’,但当时的我从来没想过要当演员。”
(七)关于家庭
“我有一个哥哥一个姐姐,他们都非常疼我,我做什么事情他们都很支持。我跟家人在一起的时候说闽南话,我家是从祖父的时候移民到文莱的。”
-吴尊自我剖白
(一)我很认真
“我做事很认真,每件事都会尽力去做。”(吴尊为了演好跳高选手左以泉,跟随台湾跳高队练习一个多月,最高能背跃式跳过170厘米)
(二)我爱运动
“我很喜欢运动,打球,健身什么的都喜欢,可能这样会让人觉得有活力。”
(三)我会煮菜
“我以前在澳大利亚读书,很爱吃西餐,所以自己就学着弄,我蛮爱煮东西给大家吃的,可能这一点有些女孩子会喜欢。”
吴尊的博客,坚持中英文双语,里面有他的工作安排、计划、行程和生活琐事、照片,每篇博客几乎都有近万人评论。最受不了的是每篇结尾处必然是以“小分享”结束,而其中出现频率最高的是“多喝水,多吃水果……”难怪“飞轮海”的成员说他有点“娘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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